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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31 游览次数:1377 返回列表

尊敬的滨海人才、北方人力客户:

按照人社局做好2024年度(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计划申报工作的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保人员申请提前退休的工种,是指按照原劳动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目录确认的工种。设立特殊工种的企业和企业特殊工种岗位,已经我市或外省市原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截至2024年审核年度,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的下列人员,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计划申报: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原国务院主管部门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特岗单位已核实其工作经历,并已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中备案。

二、申报时限

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的职工在申报时需通过现参保单位办理,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225日前,将《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人员花名册》提交至我公司客服,逾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请注意: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计划申请人员范围:派遣员工、外包员工、社保代理单位员工

2、《花名册》中姓名、身份证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原单位名称等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可参考表中示例)。

附:《企业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审核人员花名册》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klPxrAu3Lu8gMMKNb0Bg
提取码: bfrl

 

 

天津市滨海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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